将或与,是将其音乐呈现给更多受众、赚取和增加曝光率的有效途径。创作者的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被热门电视节目或其他视听媒体采用,从而使其事业得到飞跃,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根据在视听媒体中使用的是音乐作品还是已有录音制品,可包括使用音乐作品的或/和使用录音制品所需的。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音乐创作者权利”专题。
创作者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将其录音制品与视听媒体合成:
与音乐许可机构合作
有若干家音乐许可机构愿意帮助创作者将他们的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与视听媒体同合成。这些机构与和建立有关系,而制作公司代表其所代理的创作者进行。
创作专门用于合成制作的音乐作品
一些创作者专门为合成制作机会创作音乐作品。这可能涉及研究媒体行业的当前趋势,创作适合不同视听媒体项目特定需求的音乐作品。
图片来源:Cottonbro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