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使用条款

创作者学习知识产权(CLIP)是由“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WIPO for Creators)提供、所有和管理的在线系统,“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和音乐权利意识基金会(MRAF)创立的一项公私伙伴关系。

访问或使用CLIP,即表示用户同意受这些使用条款的约束。

1. 定义

在本使用条款中: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WIPO for Creators)是指产权组织和音乐权利意识基金会这两个法律实体。

“创作者学习知识产权”“CLIP” 或 “CLIP 平台” 是指存储多媒体内容和功能的在线系统,旨在提高对创作者知识产权和相关流程的认识和了解,使创作者无论其地理、文化或经济条件如何,都能因其作品获得公平认可和报酬。本使用条款中提及创作者学习知识产权、CLIP或CLIP平台的任何内容均应视为包括CLIP账户。

“用户”是指访问或使用CLIP平台的任何人。

2. CLIP的使用

2.1
CLIP允许用户根据本使用条款所述的条件,免费访问和使用其在线内容。CLIP仅为公共信息目的而提供,用户不得:

a.过度使用CLIP,以至损害其他用户;

b.对内容执行批量采集、批量下载或批量存储;

c.对内容执行批量复制、批量重新格式化、批量共享或批量重新发行;

d. 执行网络抓取;

e. 试图通过CLIP处理任何包含恶意软件或包含旨在中断、破坏或限制CLIP功能或伤害任何其他用户的任何其他计算机代码、文件或程序的内容;

f. 进行任何其他滥用行为或将CLIP用于非法或非“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预期的任何目的。

2.2
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事先书面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改造、改编、商业性再利用、利用、出售通过CLIP提供的内容和功能或对此种内容和功能进行分许可。

2.3
用户在使用CLIP中提供的内容时,应按以下形式承认来源为CLIP:“Creators Learn Intellectual Property (CLIP),WIPO for Creators,https://xxx,最后访问时间为[年]-[月]-[日]”,并应包括以下免责声明:“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WIPO for Creators)对CLIP中所载内容的完整性或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由于但不限于可能发生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对内容的任何删除、操纵或重新格式化。”

2.4
在“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认为对CLIP的使用不符合本使用条款的情况下,“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保留自行决定阻止访问CLIP的权利。

3. CLIP账户

3.1
用户可以创建一个CLIP账户来存储其个人数据、方便身份验证并使其能够访问保存的内容和其他与用户体验相关的功能。

3.2
CLIP账户是一个供个人用户维护的唯一个人账户。如果CLIP账户被用于代表公司、组织、任何知识产权的作者或所有人,用户应证明其这样做已得到授权。CLIP账户不得用于试图冒充他人或冒充他人。

3.3
用户在创建CLIP帐户时提供的信息,以及随后对这些信息的任何编辑,都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并由用户维持其真实准确性。

3.4
为开设CLIP账户,用户需要选择一个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用户的登录信息是属于本人的保密信息。用户应对因向其他任何人披露其登录信息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损害负责。用户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其登录信息的情况,应立即联系“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在这种情况下,还建议用户立即更改密码。

3.5
在一段时间不活动表明任何CLIP帐户不再使用的情况下,“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保留自行决定撤销该CLIP帐户的权利。

4. 服务级别

4.1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CLIP平台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最大限度地提供服务。但是,由于计划中的维护或不可预见的情况,该平台可能偶尔无法使用。将尽可能发布关于服务不可用或维护的信息。

4.2
CLIP平台通过行业标准的安全https://协议提供服务。

5. 知识产权

5.1
用户认识到,CLIP(包括汇编内容的特定形式)以及CLIP的呈现和设计受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5.2
除非另有规定,否则“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保留CLIP所有内容和功能的全部所有权,包括所有适用的知识产权。

5.3
当CLIP上发布的内容包含属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权利人的材料(包括图像、图形、商标或徽标等)时,希望使用此类内容的任何人均应全权负责向权利人获得该材料的权利。

6. 一般性免责声明

6.1
产权组织尽一切努力确保,但不能保证,CLIP中提供内容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CLIP的内容是严格按“原样”提供的,帮助用户大致了解知识产权,不构成法律建议。用户在根据CLIP的内容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之前,需要向适当的专业来源寻求法律建议。用户自行对CLIP内容的使用及对由此种使用产生的任何结果和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6.2
对用户因使用CLIP平台或因其他用户未遵守本使用条款而遭受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后续、实际、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或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收入或利润的损失,“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概不负责。

6.3
指向第三方网站的超链接,既不表明“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对这些第三方网站所载信息负责,也不表明“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对这些网站所载信息表示认可。“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对此类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或可用性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6.4
对超出“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合理控制的任何原因或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服务的任何延迟或故障或CLIP平台的中断,“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概不负责,亦不被视为失职。

7. 关于名称的免责声明

CLIP平台中使用的名称不意味着“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对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的法律地位表示任何意见。

8. 内容和功能修改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保留在任何时候无须事先通知自行决定修改、删除或更正CLIP平台任何内容和功能的权利。

9. 徽标的使用

用户和/或第三方无权使用“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和CLIP的徽标,并且未经“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事先明确书面许可,不得默示或明示得到“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和/或CLIP的任何支持或认可。

10. 个人数据及隐私

用户的个人数据由产权组织保护和管理,用户认可产权组织可以根据隐私政策使用其个人数据,该政策通过本条引用作为本使用条款的组成部分。

11. 使用条款的修改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可以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修改本使用条款。除非另有说明,修改应在新使用条款发布后立即生效。

12. 特权和豁免

本使用条款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放弃产权组织作为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被给予的任何特权与豁免。

13. 争议解决

13.1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 与用户之间因本使用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如不能友好解决,应根据当时有效的《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双方应受此种仲裁所做任何裁决的约束,将其作为此等争议的终局裁决。

13.2
对于用户与第三方(包括任何其他用户)之间可能因使用CLIP而产生的任何争议,“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13.3
本使用条款应受其自身条款管辖和解释,本使用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的或需要解释的任何事项均应参照国际公法的一般原则来解决。

14. 联系信息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WIPO for Creators):wipoforcreators@wi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