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被称为录音室制作人、唱片制作人或制作人,通常会帮助创作。音乐制作人通常负责整个录音过程,有时可以获得录音制品所得收入的一部分。音乐制作人可以工作,也可以是的雇员。
请注意,音乐制作人有时指两种不同的人:一种是上述录音室中的人,另一种是录音制品的所有者,后者在法律上称为制作人——可以是音乐制作人,也可以是公司,通常是唱片厂牌。
音乐制作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音乐制作人的角色和录音制品的所有者(艺人、音乐制作人或唱片厂牌),音乐制作人的权利会有所不同。
如果你是音乐制作人,而且没有受雇于唱片厂牌,最常见的情况是为你的工作向你支付,有时也会支付使用录音制品所产生的一定百分比,通常取自艺人的录音制品使用费份额。使用费份额也称为,通常一个点等于录音制品所得使用费的百分之一。
如果你是受雇于唱片厂牌的音乐制作人,你的工作报酬是通过工资支付的,因此你并不拥有录音制品的任何份额。
艺人可以与音乐制作人分享使用费,对于来说,与音乐制作人分享录音制品的所有权也很常见。“录音制品分成”页面对此提供了更详细的介绍。
如果你是音乐制作人,你可能还会扮演其他角色。例如,音乐制作人与或等其他类型的合作,创作节拍、旋律、说唱或歌词,使之成为的一部分,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你是此类音乐制作人,除了制作人的角色外,你还可能被为词曲作者。这样,你就可能拥有一定百分比的音乐作品。对于这些情况,没有标准规则;这一切都有待与其他词曲作者协商。
在“词曲创作”专题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视频来源:Tiffany Orvet、Daniel Sundström、Eric Ivar Persson、Christine Miller、Nikki Skelly、Jeff Noble、Tony Bollas、Kelly Wright、Oasis Nguyen、Tobias Leo Nordquist、Ponny Höijer、William Engström,Parap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