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可以自由地按自己的意愿向任何人许可其,因此各种许可的数量是无限的。但是,某些类型的许可在音乐行业中更为常见。
为其权利人让与的和专有权授予许可。
如果、或的使用受属于权利人的或的保护,则必须获得使用许可。
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许可可以授权不同类型的用途和特定许可的收益权。权利和收入本质上是相互关联的。
请浏览“获得署名和报酬”专题,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查看 “音乐作品权利”、“表演和录音制品权利” 和 “常见音乐行业权利” 页面,了解有关权利的更多信息。
以下是一些最常见的音乐许可:
录音制品或母带使用许可:在使用原录音制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时需要的许可。它涉及,适用于以实物或数字格式流式传输或购买录音制品等情况。
机械复制许可:获得以实物或数字格式(如 CD、黑胶唱片、数字下载和互动流媒体)复制和音乐作品的所需的许可。创作和发行现有音乐作品的时也需要机械复制许可。
公开表演许可:现场或以录制方式公开表演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所需的许可。它涉及,适用于音乐会现场播放音乐作品,或在线流式传输、在电台或电视广播或在酒吧和餐厅播放录音制品等情况。
合成制作许可:在所谓的视听作品(如电影、视频、电视节目、广告、视频游戏或网站)中将音乐作品与视觉媒体结合起来使用所需的许可。合成制作许可可包括使用音乐作品的和使用录音制品的母带权(如果使用的是已有的录音制品)。
戏剧许可:在舞台表演、舞蹈或音乐剧制作等中表演音乐作品是需要的许可。它涉及表演权。
印刷许可:以实物和数字格式制作音乐作品的或所需的许可。它涉及和,也可能涉及其他权利。 印刷许可适用于以纸质和数字形式出售活页乐谱或歌词等情况。以其他形式使用乐曲的音乐符号和歌词也需要印刷许可,例如在书中出版或印刷在海报和T恤衫等商品上。
知识共享许可:一种特殊的免费版权许可,允许用户合法地免费使用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往往以有限的方式使用,条件是权利人获得。
图片来源:Martin Fabricius Rasmus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