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有音乐作品进行改编,例如改变节奏、和声、乐器和管弦乐的一类创作者。采用现有的音符、旋律、和弦、节奏、编曲、乐器等的集合,不包括歌词。,创作出完整的有歌词或无歌词的原创音乐作品。对已有音乐作品的改编,包括改变节奏、和声、乐器和管弦乐。,用于演出或录音。
编曲者扮演关键角色的最常见流派之一是古典音乐。 在这里,编曲者改编作曲者创作音乐作品的旋律、和弦进行以及歌词以外的其他元素。的作品,创作出自己独特的对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更改,以创作新的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他们这样做的方法包括增加乐器的选择和组合。的层次或重新编排乐器,或创造音乐的过渡。
编曲者还可以创作用于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的书面或印刷的记录音乐作品的音符、乐谱、小节、文字、注释和歌词。还可能包括如何演奏音乐作品的说明。。
在流行音乐等其他流派中,编曲者可以与对音乐作曲或歌词的创作做出原创贡献的人。合作,也可以不与词曲作者合作,这取决于他们是参与创作一首新“歌曲”一词没有法律定义。它经常用来指“音乐作品”——歌曲作者和作曲家创作的乐曲和歌词(如果有)。但是,它也可以指“录音”(某部音乐作品的具体录音)或“表演”(音乐作品的现场表演)。,还是为一首已有的歌曲编曲。
编曲者的版权所有权
如果编曲者对音乐作品做出了对与任何已存在的音乐作品截然不同的音乐作品做出的创造性贡献。贡献,其影响力可能不亚于作曲者、创作音乐作品歌词的一类创作者。或有时也称为录音室制作人或唱片制作人,通常是指帮助录音艺人录制音乐作品的人。他们通常负责整个录制过程。。编曲者往往会因为其贡献获得一定的费用,而不被视为共同作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会因其贡献而获得任何为获得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的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通常(但不一定)以定期付款的形式支付。。根据保护创作者和其他权利人对音乐作品、表演和录音制品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的国家法律。,作曲者和代表词曲作者、支持其职业发展、将音乐作品货币化并保护版权的公司。拥有编曲者创作的音符的创作者或权利人对其创作或制作的内容及其身份和形象的控制。。
在其他情况下,当编曲者做出原创性贡献时,他们可以作为新音乐作品的共同作者,或作为对已有音乐作品进行编曲的基于现有作品的新作品。的作者。
图片来源:Martin Dam Kristens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