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出版合约
音乐出版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词曲作者的,提供服务,以便实现,有时是换取支付给词曲作者的 。
词曲作者与音乐出版商共同享有音乐作品的所有权。音乐出版商获得音乐作品所产生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共同出版合约
根据,词曲作者,但也与音乐出版商共享出版权和使用费。音乐出版商通常负责将音乐作品货币化,并有权分得因音乐作品被使用而获得的任何收入的一定份额。
管理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音乐出版商仅向词曲作者提供管理服务,以换取所产生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词曲作者保留音乐作品的完全所有权,通常对其使用拥有完全的控制权。
分出版合约
在此种合约中,音乐出版商与外国音乐出版商合作伙伴(即分出版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许可音乐作品的权利。分出版商负责管理该国境内的音乐作品,词曲作者获得所产生收入的一定比例。
制作音乐资料库合约
音乐出版商获得词曲作者音乐作品的权利,这些音乐作品可获,在电影、电视和其他媒体中使用。词曲作者获得在这些制作中使用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产生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图片来源:Jakob Johansson,Parap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