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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出版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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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出版合约的类型。

与词曲作者签订的音乐出版合约多种多样。

与音乐行业的许多领域一样,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法,代表词曲作者、支持其职业发展、将音乐作品货币化并保护版权的公司。对音乐作曲或歌词的创作做出原创贡献的人。提供一系列音乐行业的常用术语,用于描述创作者与唱片公司或与出版公司之间的协议或合同。

在每种合约中,音乐出版商将与词曲作者谈判合同,具体说明协议细节,如各方将获得的为获得音乐作品、表演或录音制品的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通常(但不一定)以定期付款的形式支付。百分比、音乐出版商在哪些国家为词曲作者代理、合同期限等。

浏览“词曲作者分成获得署名和报酬”页面,了解更多信息。

其中一些合约类型包括:

全面出版合约

音乐出版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词曲作者的创作者或权利人对其创作或制作的内容及其身份和形象的控制。,提供服务,以便将某物转化为金钱的过程。实现有歌词或无歌词的原创音乐作品。,有时是换取支付给词曲作者的在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货币化之前支付给创作者的款项。

词曲作者与音乐出版商共同享有音乐作品的所有权。音乐出版商获得音乐作品所产生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共同出版合约

根据词曲作者与音乐出版商共享出版权和使用费的协议。,词曲作者在没有音乐出版商支持的情况下出版音乐,例如,词曲作者出版自己的歌曲。,但也与音乐出版商共享出版权和使用费。音乐出版商通常负责将音乐作品货币化,并有权分得因音乐作品被使用而获得的任何收入的一定份额。

管理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音乐出版商仅向词曲作者提供管理服务,以换取所产生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词曲作者保留音乐作品的完全所有权,通常对其使用拥有完全的控制权。

分出版合约

在此种合约中,音乐出版商与外国音乐出版商合作伙伴(即分出版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许可音乐作品的权利。分出版商负责管理该国境内的音乐作品,词曲作者获得所产生收入的一定比例。

制作音乐资料库合约

音乐出版商获得词曲作者音乐作品的权利,这些音乐作品可获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通常是付费)使用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等受版权保护材料。,在电影、电视和其他媒体中使用。词曲作者获得在这些制作中使用词曲作者的音乐作品产生的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图片来源:Jakob Johansson,Parap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