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版权法 , 录音制品 的所有者是负责制作录音制品的个人或公司。该个人或公司通常为录音制作提供资金,并监督制作录音制品的整个过程,包括预订录音室、促成与 音乐制作人 的交易、组织并支付录音制品的 混音处理 和 母带处理 费用。这种实体的法律术语是 录音制品制作人 。简单地说,录音制品所有者通常是制作 分轨 或 多音轨 并为此付费的个人或公司。录音制品所有者可以是 艺人 、音乐制作人或 唱片厂牌 。负责录音制品的公司或个人有时被称为 唱片制作人 ,他们可以是 自主发行艺人 ,也可以是 唱片厂牌 或 独立 音乐制作人。要了解有关唱片厂牌的更多信息,请查看“音乐行业生态系统”专题的“唱片厂牌”板块。 录音制品所有者享有哪些权利?录音制品所有者拥有法律上的自由,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商业机会,从各种渠道获得收入,根据合同向 创作者 支付报酬,并在理想情况下获得利润。这些法律自由或权利通常被称为 母带权 。录音制品 权利 的所有权也取决于艺人、唱片厂牌和参与录音制品创作的其他各方之间所签协议的条款。录音制品通常由唱片厂牌所有,但一些创作者正在谈判合约,以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的录音制品,从而拥有母带权。如果你是没有唱片合约的独立创作者,并且是个人创作,则通常你将拥有自己创作的录音制品并享有母带权。要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音乐创作者权利“、“权利转让和许可”以及“保护范围”专题。 缩略图来源:Parap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