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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特·兰格 我是一名艺术家、制作人和作曲家,创作类型包括 电子音乐、摇滚音乐和电影音乐 作为制作人和艺术家 我与世界各地的音乐家都合作过 还与各类制作人、工程师等合作过 其间有一些难得的精彩时刻 与他人合作有一种魔力 你会突然发现 就在一瞬间,出现一种你之前永远不会有的感觉 在权利方面还有更多要考虑的 当你与他人共同创作音乐作品时,要考虑所有权、注册 这些和你独自创作音乐作品很不一样 每个对音乐作品做出原创贡献的人 都享有版权法规定的所有权 这里指的是那些做出了 具有一定创造力的贡献的人 这些人在法律上都称为作者 通常每个人享有的权利份额大小 与他们对音乐作曲或作词的贡献相对应 当然有一些例外 关键是 你们最终需要对这些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 而且你会希望尽早讨论和达成共识,以免以后出现麻烦 由于每个份额都是按总份额的百分比计算的 所以,每添加一位新作者及其份额 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份额大小 只有正确记录这些份额或分成 才能在音乐作品被使用时 让每位创作者获得应得的收入

合作进行词曲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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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是什么意思?

合作是指两位或更多词曲作者共同创作音乐作品。

在创作时,与他人合作是一种丰富的体验,可以将许多创作才能汇聚在一起,创作出真正独一无二的作品。但是,当两位或更多合作创作时,在所有权、和方面需要考虑的事情要比单独创作时多。

确保每一位合作者的全名和拼写正确无误,是获得署名和报酬的关键。查看“登记音乐作品”页面,了解更多信息。

合作时的版权所有权

当多位词曲作者,如、、、等,对音乐作品做出贡献时,根据,他们可被视为。因此,他们每个人都可以拥有音乐作品的一部分权利。这些所有权份额通常称为。

当多位词曲作者合作时,尽早商定词曲作者的分成至关重要。

在“词曲作者分成”页面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合作由资助和组织,根据合同或法律,词曲作者的所有权利都归唱片制作人所有或转让给唱片制作人,通常是为了换取一笔固定的费用。

每当词曲作者根据雇佣合同创作歌曲时,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因为该合同规定所有都属于雇主。浏览“权利转让和许可”专题,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视频来源:Tiffany Orvet、Daniel Sundström、Eric Ivar Persson、Christine Miller、Nikki Skelly、Jeff Noble、Tony Bollas、Kelly Wright、Tobias Leo Nordquist、Ponny Höijer、William Engström、Parapix